大家以為等我盡完了當陪審團的義務可以聽一個法院的精采真實故事!
但是,結論是我卻累到不想再提 陪審團的事了。

不過,還是簡短的說明一下這個特別的經驗吧!
這是一個有關家庭性侵犯的案子
主角三人,女兒、媽媽的男朋友變同居人、媽媽
時間經過從女孩未滿十歲到十五歲.........
結論是證據不足,在我們這十二人陪審團之內,並無法下定論定罪
所以四天整整的辛苦開庭經過只是成了我人生中一個重要的經歷

最後心得是,明明有罪卻判不了
在泛泛人群中還有許多冤屈未申,也還有許多作了壞事的人逍遙法外
只希望還有「良心」和「公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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